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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融大通:国有产权交易中企业价值被严重低估的成因分析(中)......

■作品类型:企业价值评估/产权转让/国有企业改革
■发表日期:2006年11月1日
■作者姓名:李智慧 廖品丽
■作者单位:北京国融大通财务顾问公司
 
水,未来的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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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北京

国有产权交易中企业价值被严重低估的成因分析(中)
李智慧 廖品丽

(接上文)
四、“外资迷信”影响下的招商引资,正在成为大型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时企业价值遭到低估的新的原因
     我国对以世界五百强为主要群体的跨国公司的认识,经历了十分曲折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后,在意识形态的作用下,长期将跨国公司视为“帝国主义通过资本输出控制他国经济命脉”的工具;从九十年代开始,转而兴起崇洋之风,白领求职以到外企打工为荣耀,政府招商则以引入外资为首选。汽车行业形成了“恋日”、“恋德”情结,水务行业则形成了“恋法”、“恋英”情结。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达到了迷信的程度,公开提出“(招商引资)非世界五百强不谈”,给谈判代表的指示是“以谈成为底线”,从而使外资从一开始就取得了优势地位,无形中排斥了原本适合的大量内资企业。由于跨国企业的谈判能力和公关能力极强,一旦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地方政府才发现自身已丧失了对谈判的控制权,至于以合理价格转让国有产权更是无从谈起。
     对此,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研究部研究员程伟曾有精辟论述,他说:“目前地方政府考虑并购时,总摆脱不了外资情结,首先考虑外资,哪怕民营企业的并购条件和外资一样优厚,这就是地方政府的利益局限,不会首先考虑国家竞争力,而只是关注诸如就业和税收等地方利益。”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也认为,外资并购之所以在中国社会引起如此广泛而深切的关注,是因为其中暴露出的问题太多,也太严重。
     改革开放近30年的今天,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外资并购法律,外商企业进入国内时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进入后则引发了更多的问题。鉴于某些著名的跨国公司在并购国企时意图险恶、手段不齿、后果严重等一系列问题,而美国、印度等外国政府却对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设置层层障碍,在国内产、学两界和新闻媒体的推动下,我国开始了效仿外国政府起草限制外资恶意收购的法律,初步开始了法制化审查外资并购行为的探索之路。2006年8月8日,商务部等六部委发布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但只规范了并购流程。出台完善的法律需要长时间的摸索,而外资的恶意收购和地方政府的招商冲动在短期内是很难遏制的。如何把握自身命运、免遭低价出售,依然是摆在国有企业特别是行业地位突出、管理水平高、业务潜力大的优势国有企业面前的一大难题。
     五、官场“潜规则”肆行于国有产权转让领域,给企业造成的价值损害难以估量
     商业贿赂是官场中讳莫如深的话题,能做不能说。和审批制度、监管制度、配额制度并列,企业改制已经是当前商业贿赂的四大重灾区之一。由于收购国有企业所涉及的利益十分重大,在监督不力的地方,商业贿赂和企业改制中的产权转让如影随形,各地爆出的政府官员因操作国企改制而获刑的案例仅仅是冰山一角。《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施行后,原来的工程招投标领域司空见惯的串标行为也象癌细胞一样迅速渗透到了国有产权招标转让当中,使竞标流于形式。由于国有产权招投标转让具有形式上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特点,通过操作,甚至可以使以低于资产评估价值的价格向社会资本出售的行为获得合法性,真实的企业价值更加难以体现。
     已曝光的贪腐案例和2006年1月以来中央反商业贿赂的成果显示:政府官员因企业改制而发生的寻租行为均发生在国有产权向社会资本转让的情形中,而向职工转让产权时寻租是难以想象的。反腐成果再次告诉我们,为什么很多地方在出售企业产权时总是以各种借口限制职工参与,同时极力以招商引资为名向社会资本出售。
     耐人寻味的是,外资在商业公关方面决不逊于国内民营企业。跨国公司在华均配备有专职的政府公关人员,公关的经验丰富、手段多样,正是朗讯、花旗、戴勒姆—克莱斯勒、德普、美国巨人、FNF等世界著名企业的商业贿赂事件曝光后,人们才对外资的政府公关能力有了初步认识。一些地方领导人接受外资商业贿赂的行为较之内资更加隐蔽,这主要因为内资的活动空间处于国内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而外企在华活动的监督基本处于真空状态,即使有了问题也往往查无实据。许多官员的贪腐行为是在这些跨国公司在其母国被提起反腐败诉讼之后才暴露的。
     六、全球水资源日益匮乏而我国水务行业改革缓慢,是水务企业预期价值极高而现实估价很低的不可忽略的原因
供求关系是决定商品价格的关键因素。在全球水资源日益匮乏的背景下,水已经成为仅次于石油的战略性资源,“水务板块”也已成为资本市场上最引人注目的行业之一。资料显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缺水的13个国家之一和大国中最缺水的国家,我国人均占有水资源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而水价严重偏低。由于“发达国家的家庭用水支出占其总收入的2~ 5%,发展中国家比例更高”,建设部官员在展望自来水水价调整前景时暗示,这一国际惯例将成为我国水价调整的基本方向。
     5年来,包括水在内的资源类公用产品开始进入强势的调价周期。北京市在过去14年中9次提高水费,以近5年最为频繁。在2004年8月的水价调整中,北京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调22%,生活污水处理费上调50%。目前北京市的自来水价格为每吨2.8元,比1991年上涨了22.33倍,价格之高擢升全国之最,但水费依然只占家庭总收入的1.8%。2005年末北京市水务局在回复人大代表意见时谈到,北京市近期酝酿的涨价措施将使上调后的综合水价达到每吨6元,其中居民用水价格将上调到每吨4.5元。最近,政府通过专家向公众吹风时又透露,2008年北京水价将达到每吨8元。
     另外,随着国家不断加强对环保事业的重视和“事业改企业”步伐的加快,污水处理企业的真实价值也日益凸现出来。专家表示“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污水处理行业的利润应该达到社会平均水平”。
目前,各地过低的水费和未来较大的调价空间,预示着水务行业的“钱程”无限光明,是二十一世纪真正的“黄金行业”。而水务企业的干部职工身处自然垄断行业,企业经营成果和个人收入之间缺乏密切关联性,因而对企业产品价格的预期变化很不敏感,也很难认识到自身企业的价值变化。但是,深谙资本运营之道的国际资本敏锐地发现了这一宝贵的“时间差”,他们一方面继续无情揭露国内水务企业的种种困难,贬低其真实的企业价值,另一方面又坚定不移地对水务企业发起一次又一次的收购行动。
(转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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