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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融大通案例:洛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改革案例分析(上)



一步到位  彻底革新
改革要让市长、市民、职工都高兴!
——洛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改革案例分析
(上)
 
2008年11月28日,由原洛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改制而成的洛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12月26日上午,社会各界为市政集团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洛阳市政处的改革,开创了我国市政行业实行“事转企”、“企改制”一步到位式改革的先例,目前是大型市政单位实行员工持股的唯一案例,也是改革实现平稳过渡的好例子。
 
一、辉煌的历史,沉重的包袱
洛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市政单位之一,创建于1954年,原系洛阳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987年改为市财政差额补贴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半个世纪以来,历代市政人在极端艰苦的环境中承担起了洛阳市政设施的管养重任,陆续承担起了325公里道路、190公里雨污管线的建设、养护和管理,总面积达288万平方米,使洛阳市形成了主次分明、四通八达的城市道路、管网系统。洛阳作为闻名世界的中华古都、美誉天下的牡丹花城,城区旧貌不断改观,倍受国内外游人的赞赏,背后无不凝聚着市政人的巨大奉献。
2004年,洛阳市政处刚刚度过了五十周年的喜庆。这时的市政处,承担着洛阳市127条城市道路、35座桥梁、33座涵洞、624公里排水管网、9座排水泵站等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并负责洛阳市“12319”城建服务热线中心的日常管理。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洛阳市政处的经营性业务品种中,市政设施养护业务中纳入了全市排水设施管养的内容,市政建设业务则从无到有,异军突起。2001年8月,市政处以大部分资产为基础,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了独立法人企业“洛阳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数年间,建设中心的发展后来居上,企业资质上升为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投标中标率达70%以上,承担了洛阳市年度新建道路工程1/4以上的工作量。建设中心还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先后在郑州、焦作、开封、三门峡和福建等地承揽市政工程,工程质量优良率超过80%,初步树立起了“洛阳市政”的骄人品牌。改革前夕,市政处形成了市政设施监管、市政养护和市政建设三大业务领域,其中市政建设业务(建设中心)的资产额和工作人员比例均已超过全处的80%以上,年收入超过政府财政每年划拨的养护专款的5倍以上。
但是,由于体制原因,洛阳市政处在为社会作出巨大奉献、承载无数荣誉的同时,也逐渐形成了困扰单位发展的顽疾。用市政人自己的话说,就是“比国有还国有”:
一是富余人员多。人员总数达1500多人,在职职工1000多人有事业单位身份。市政人明白,如果按照业务需要满负荷定员,600多人即可,“事业身份成了发展的负担”;
二是职能混杂。伴随洛阳城市的快速发展,市政处的职能在以往的市政设施监管、市政养护业务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了市政建设业务。建设中心的崛起原本是好事,但也形成了行政执法类业务、特许业务和充分竞争类业务混杂并处的局面,给内部管理方式选择、薪酬确定等带来了很大不便,业绩考核困难,激励机制难以建立。
2003年5月,洛阳市政处被市政府列入203家改制单位之列,2005年正式启动,随即聘请北京国融大通财务顾问公司担任改革工作的咨询总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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