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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融大通案例:一家知名白酒企业改革的生死十年(四)

本案例揭示了国有企业在政企不分的情况下施行改制、招商所遭受的一系列重创,其中有管理层的荒淫、地方政府的无能、民营资本的诡异等状。非经书面许可,禁止转载。
 
宝酒改革的生死十年
程 磊
(四)
(接上页)
下部  宝酒再造,谁人可依
 
纵观宝酒集团十年的改革历程,曾经作为河南省政府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先后采取了“翻牌式”改制、引进外资、引进民营资本等不同的改革办法,由于遇人不淑、思路不清、经验不足等原因,宝酒集团终于沦至目前破产的边缘,实为国有企业改革不幸失败的样板。但是,昔日的失败也孕育着通向成功的可能。
一、引进外资和民营资本——改革实践证明均已失败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政策措施为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提供了重要指导。十六大之后,以引进社会资本(包括外资和民营资本)、投资主体多元化为主要特征的改革方式被广泛运用到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中。一批企业由此获得了新的活力,迈上了大发展的轨道,但毋庸讳言,由于这种改革方式存在的固有问题没有受到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视,在改革中和改革后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控制手段,给企业和职工造成了很大的危害。这些问题包括:
1.社会资本急功近利的资本特性,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应予以特别重视。
以最少的资本代价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这是所有资本的基本特征,原本无可厚非,但与国有资本愿意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同的是,许多社会资本在以收购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时,往往存在以3~5年收回投资投资的心理要求,从而在资本供给、投资模式选择、职工福利等方面表现出极强的急功近利性,有的不惜菏泽而渔,这是需要警惕的。
以张海为首的健力宝集团在与宝丰县政府合作时,就采取了先脱壳、后收购(拟)的方式,直接导致宝酒集团陷入了灾难性境地。这种方法是:先与宝丰国资公司合资成立由健力宝控股85%的“中外合资企业”宝丰酒业有限公司,一方面实际占有了宝酒集团的全部资产和企业资源,仅支付微薄的租赁费用;一方面大肆低价收购集团的核心优良资产,其时间之紧迫、价格之低廉、程序之粗陋,实在罕见;贱买资产6个月之后,即操作宝酒集团破产,企图在法律上最终实现李代桃僵的资本运作策略,其情形极其恶劣。当然,其中也有国有资产看守人里应外合的问题。
2.社会资本普遍存在文化修养、管理素质较低的问题,需要地方政府在引资后予以关注。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民营资本大多从零做起,依靠抓住机遇、敢为人先、努力拼搏而成功。取得初步成功之后,部分人向着求知识、学管理的方向发展,成功转型为德财双罄的企业家;另一部分人则未能及时通过求知实现转变,本人素质并未伴随财富的增长而提高。加上多数民营企业的经营时间较短,没有形成企业长期发展所积累的企业文化,没有党委的学习、引导的作用。粗暴、专横等工作作风不仅不会受到批评,往往还成为企业效率要求和企业家魅力的表现。
作为具有一定历史传统和国有大型企业内部文化的宝酒集团,在半个多世纪国有体制的持续经营中形成了自身的管理特色,其职工身份在当地至少曾经是令人羡慕的。但是,在民营资本进驻之后,这些优良传统没有得到起码的尊重,反而遭到凌辱和抛弃,形成了剧烈的文化冲突。
宝酒集团改革中引进的所谓“外资”,实质是在我国税负不平等政策条件下形成的独特风景,本质是国内民营资本。即使是真正的外国资本,包括世界500强企业,实践证明其企业文化、管理和技术水平并不一定比我国国有企业更高,甚至较为普遍地存在贿赂犯罪、职工工资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拒建工会以及其他不尊重中国法律的恶劣行为。地方政府在引进外资时的软弱表现,既有文化心理方面的特殊原因,更主要的则是偏颇的政绩观所驱动。
3.严重忽视职工权益。
由于立法缺位,我国存在严重的“强势资本、弱势劳动”的现实,民营企业及其收购的国有企业往往忽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即使已经有立法规范的,也因司法效率低下等使劳动者的利益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宝酒集团改革对职工利益的严重忽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职工的权利。根据2003年3月中纪委、中组部、全总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02年厂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2]5号)和同年6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2]13号)的规定,宝酒集团实施改革、改制、兼并、破产以及裁员、分流安置职工等重大事项必须实行厂务公开,“职代会有决定权和否决权”;2003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而宝酒集团在整个改革过程中一直没有遵守以上规定,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遭到完全忽视。
二是职工的福利。2002年底合作成立宝丰酒业之际,集团在岗职工的收入为近400元;至2007年底,在企业减员而营业额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在岗职工的收入仍维持在原有水平,逢年过节发放一些酒作为福利;而待岗职工每月的生活费仅有80元。由于当地经济欠发达,失去岗位的职工很难实现再就业。因此,宝酒集团改革的过程也是职工利益蒙受巨大损失的过程。与此对应的,则是有关社会资本每年获得20%以上的税前利润(企业当前经营收入为每年1亿元左右)。
宝酒集团改革的过程,既未落实职工权利,也未实现职工福利,地方财政和公众也未从中获得实际利益,只有社会资本从中获得了暴利。如果按照“多赢”的标准观察,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从实践层面,宝酒集团的改革都是失败的。
 
二、职工持股,宝酒再造——企业职工心之所系
“深化改革,鼓励职工按照改革政策参与企业改制,实施宝酒再造工程”,这是当前宝酒集团的职工总结改革失败的基本结论,是职工迫切希望当家作主、落实劳动权和发展权的一致诉求。
实际上,早在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后,宝酒集团的职工就提出了参与企业改革、通过职工持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议,但由于部分领导害怕职工入股后企业难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控制,搁置了职工的建议。历经五年多失败的改革实践,职工持股被重新提上议题。
宝酒集团实行职工持股,具备以下有利条件:
1.宝酒集团具备完整的管理和技术团队。
宝酒集团五十多年来培养了一批闻名河南省、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酿酒、调酒技术专家,中层干部中的管理、技术、销售团队完整,基层工人的技术过硬。改革十年来,无论是在何种艰苦的条件下,宝丰酒的质量都没有下降过,市场中从未因质量问题发生过投诉事件。目前,这些人员大部分在家待业,只要企业的产权改革到位、企业制度安排合理,这些干部、职工可以随时起用,为企业发展效力。这是实现宝酒复兴的关键力量。
2.品牌犹在,市场犹在。
宝丰酒名贯千年之久,其间曾因战争、天灾等原因发生过波折,但从未失其美誉。尤其是以平顶山、许昌为中心的河南地区,宝丰酒的品牌魅力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没有发生过动摇。2002年引进外资后,宝丰酒进入了最困难的时期,平顶山和许昌以外的市场全部丧失,但在当地市场的营业额一直维持在每年一亿元左右,当地群众对宝丰酒的品牌忠诚度可见一斑。这是实现宝酒复兴的重要基石。
3.地方政府开始转变观念。
由于外资和民营资本有目共睹的失败管理,职工长期不懈的斗争,特别是国家和河南省陆续发布了规范企业改革、保障职工权益、实行地方信访问责制度等文件,促使宝丰县新一届领导人的思想发生了很大转变。残酷的现实使人们真切地认识到:将企业的命运寄托给社会资本具有极大的风险,从根本上说是靠不住的;只有全心全意依靠职工,职工安置问题才能真正解决,企业发展才能保持持久动力。
在政府的要求下,2007年12月,租赁经营宝酒集团的民营资本把在岗职工的月平均收入从400元提高到约800元;通过支付租赁费的方式把待岗职工的月平均收入从80元提高到128元。政府的支持,求真务实、和谐改革氛围的初步形成,这是宝酒集团深化改革、实现复兴的根本保障。
目前,宝丰县政府再次成立了“宝酒集团改革领导小组”,吸收部分职工代表参与工作,开始研究规范、创新的改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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