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类型:水务行业改革/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
■发表日期:2006年3月
■发表报刊:《中国县镇水务报》2005年
■作者姓名:国融大通公司研究发展中心“国有企业改革研究课题组”/倪汝斌
■知识产权所有人:北京国融大通财务顾问公司
中国水务行业改革案例研究之四
中国的经济奇迹,是渐进式改革创造的。
——《华尔街日报》
一次性实现成功改制,是我们努力追求的上佳境界。但是,由于外部环境的限制、内部因素的制约以及认识能力的局限等,改制的终极目标很难一次实现。有时,必须通过渐进的、持续的改造,分拆矛盾,阶段性地突破制约企业改制的各个关节点,或由难到易,或由易到难,最终实现完整意义上的成功改制。
——国融大通公司研究发展中心
阶段性攻坚 持续改制
——新疆乌苏市供排水公司改制案例研究
(下)
(接上文)
二、对乌苏水司改制的思考
作为市政公用事业的城市供水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国家股全部退出,其利弊如何来看?
从乌苏水司改制五年来的运营情况来看,无论是资产状况、财务结构、偿债能力、债权人和投资人的权益,还是营运能力、营运效果、获利能力、投资回报率等各个方面来看,都是无可挑剔的,怎么能说改制不好!
但是,一个企业不是在真空当中生存的,它与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着千丝万缕的广泛联系,企业的一举一动会影响到社会的其它方面,社会上的其它方面,诸如党委、政府领导的态度,有关部门干部的意见等等又反过来会影响到企业。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会影响企业的运行和发展。
比如说,这些年,国家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作为国债项目,国家给我市污水处理厂投资1800万元,给乌苏市城市供水投资2400万元,一个小小的供排水公司,得到国家这么大的投资支持,不得了啊!有人眼红,有人生气,于是就有问题了。有的领导说:“污水处理厂是国家全额投资的,你们是民营企业,到时间说不清楚,算了,污水处理厂从你们公司划出来吧。”从此,棒打鸳鸯,乌苏市原有的水务一体化完整格局被无情地破坏了。同时,还总是有人惦记那些国债该怎么处理的问题,等等。
再比如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条例》出台后,又有人说,《条例》规定城市管网不得出让或出售给企业,改制时本市的供排水管网都出售给供排水公司了,现在应当予以纠正——收回!这也搞得乌苏水司很头痛。
头痛归头痛,但主流大方向是好的,国家的大政方针对改制后的乌苏水司是有利的,关键在于要练好内功。企业运行得好,员工满意,社会满意,企业就赢得了主动权。
2005年5月25日,乌苏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就是把乌苏市污水处理厂再交给乌苏水司托管经营,重新实施城市水务一体化战略。目前,在公司投资银行顾问李智慧老师的帮助指导下,“乌苏市水务一体化及乌苏水司托管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地运作之中,争取当年8月实现污水处理厂投入正常运行。
两年前,乌苏市污水处理厂被夺走;现在,又即将回归乌苏水司怀抱。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乌苏水司被夺走,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国有资本的全部退出确实削弱了企业在国家行政体系中的话语权;两年后的重新“光复”又说明乌苏水司的改革是成功的,正是乌苏水司的成功改革凸现出了乌苏市污水处理厂国有体制的严重弊端。比较的结果,就是:乌苏市委、市政府对水司给予了高度信任,诚恳地重将污水处理厂转由水司托管。
当前,乌苏水司托管乌苏市污水处理厂,曲线实现了以乌苏水司为主体的全市水务一体化。关键是“存在”,有了乌苏水司在乌苏水务行业的唯一存在,就为下一步的收购、TOO经营等多种选择创造了有利的空间,避免了其他社会资本的抢夺。业务范围扩大了,规模效益产生了,小的问题就会更好解决,甚至于迎刃而解。
更为可喜的是,乌苏市委、市政府对乌苏水司的支持,已不局限于水务行业。乌苏市殡仪、殡葬业务的专营权也已交给了乌苏水司来经营。
总之,不管改革之路多么艰难,只要积极大胆、富有策略地谋改革,肯定会有峰回路转之日;改革后一心一意谋发展,认认真真抓管理,把企业做优做强了,就能赢得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